【导语】:8月27日,原芷江侗族自治县麻缨塘小学校长陈建凯赴任他的新岗位——土桥片督学责任区主任。在土桥乡政府院内,陈建凯和他的助手正在抓紧时间整理办公室,天气火热,俩人一身是汗。“肩上的担子重了,很有压力,但也很振奋,可以有一番大作为。”提及今后的工作,陈建凯信心满满。
与此同时,芷江另外4位督学责任区主任也在忙乎,马上就要开学了,新一轮的工作需要尽快走上正轨。
陈建凯所说的“担子重了”是指芷江侗族自治县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一次大胆改革。从2013年秋季开始,该县督导责任区工作实行“专门机构、专职人员、专用场地、专用办公设备、专用经费、专项考核”。
日前,经过充分的考察、调研、论证,该县出台《芷江侗族自治县建设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》,对督导责任片区的机构设置、人员配备、工作职责、工作要求、工作程序、工作权限、结果运用、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。
明确机构和人员,全县设5个督学责任区,办公室设所辖片区某乡(镇)政府院内,配备专门的办公设备,由县编制部门行文明确督学责任区作为一级机构,每个片区配备事业编制专职督学3人,督学责任区主任、副主任行政级别为股级,片区主任享受校长绩效工资待遇。落实工作经费,设立教育督导帐户,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,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,保证每个责任区每年4万元的工作经费。完善工作机制,要求责任区督学每周下学校不得少于2天,明确责任区督学“五个权利”,即对学校负责人考核奖励、学校领导班子调整任命的建议权,对学校管理及教学研究的指导权,对学校执行上级各项任务的监督权,对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的纠正权,对学校教职员工评优晋级的审查权。落实评估结果的运用,责任区督学对辖区内的学校的评估认定结果,与各学校的各项评先评优,以及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挂钩,对问题严重,群众满意度低,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‘一票否决’”。
“我们要摸索并建立规范的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,规范责任区督学工作的程序、方法和技术,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校的工作状况,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,并及时发现典型,总结推广经验,真正做到督学有力,督学有效。”对于这次改革,该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舒琦这样介绍。
据了解,芷江县从2010年开始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,经过几年的努力,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县所有学校的教育监督体系,建立了沟通管理者与基层学校的信息桥梁,在规范办学行为、加强教育管理、提高办学水平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因工作出色,该县教育督导工作已经连续六年在全市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,在2012年全省责任区督学研修学习中,该县代表怀化市作了题为《夯实基础,强化落实,扎实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》的典型发言。今年3月29日,该县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单位。